讓裁決制度獲信賴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將設委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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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天(13日)通過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部分條文,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委員機制,使裁決制度更獲勞資雙方信賴;另外,為保障工會,立法院會也通過《工會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讓工會能設置候補理事、候補監事至少1人,其名額不得超過該工會理事、監事名額2分之1。為使裁決委員會運作更具效率及專業,...

立法院會今天(13日)通過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部分條文,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委員機制,使裁決制度更獲勞資雙方信賴;另外,為保障工會,立法院會也通過《工會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讓工會能設置候補理事、候補監事至少1人,其名額不得超過該工會理事、監事名額2分之1。為使裁決委員會運作更具效率及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