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議員連署修改食安條例 縣府:若抵觸中央法規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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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嘉義縣議會議員連署修改嘉義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修法提案,嘉義縣政府今(28)日表示,尊重個別議員提案權力,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動物用藥殘留容許量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地方自治條例若抵觸中央法規,無效。 縣府表示,未來嘉義縣政府對於萊豬議題將以科學標準、加強稽...

針對有嘉義縣議會議員連署修改嘉義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修法提案,嘉義縣政府今(28)日表示,尊重個別議員提案權力,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動物用藥殘留容許量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地方自治條例若抵觸中央法規,無效。 縣府表示,未來嘉義縣政府對於萊豬議題將以科學標準、加強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