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奇藝、騰訊WeTv在台不能登廣告 下架否則最高罰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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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5)天等邀集大陸委員會、文化部、經濟部、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及相關公協會召開會議取得共識,凡未經許可的中國OTT TV平台如:愛奇藝、騰訊WeTv等,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規定在台不得從事廣告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現有廣告應予下架,...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5)天等邀集大陸委員會、文化部、經濟部、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及相關公協會召開會議取得共識,凡未經許可的中國OTT TV平台如:愛奇藝、騰訊WeTv等,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規定在台不得從事廣告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現有廣告應予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