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嘉義地院再裁定 限兇嫌24小時內100萬元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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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遭殺害案,嘉義地院裁定兇嫌鄭再由交保,地檢兩度抗告都成功,嘉義地院今(4)日上午發佈新聞指出,重新裁定限鄭嫌於裁定生效後24小時內及時繳納保證金新台幣100萬元後具保,若於限定期間內不能具保,具保即失其效力,仍應繼續羈押。 地院表示,羈押之被告,經諭知無罪之判決者,視為撤銷羈押。但...

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遭殺害案,嘉義地院裁定兇嫌鄭再由交保,地檢兩度抗告都成功,嘉義地院今(4)日上午發佈新聞指出,重新裁定限鄭嫌於裁定生效後24小時內及時繳納保證金新台幣100萬元後具保,若於限定期間內不能具保,具保即失其效力,仍應繼續羈押。 地院表示,羈押之被告,經諭知無罪之判決者,視為撤銷羈押。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