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中資違法來台投資最高罰2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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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9)日三讀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3-1條修正案,嚴格規範違法來台投資的中資,罰鍰上限從60萬提高到2500萬元,且可按次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三讀條文明定,對於中資違法來台投資,罰鍰金額為12萬元到2500萬元,並配合將其他違規行為的罰鍰金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250萬元...

立法院今(9)日三讀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3-1條修正案,嚴格規範違法來台投資的中資,罰鍰上限從60萬提高到2500萬元,且可按次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三讀條文明定,對於中資違法來台投資,罰鍰金額為12萬元到2500萬元,並配合將其他違規行為的罰鍰金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2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