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定「禁搭便車」協議無效 桃市空服員工會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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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空服員職業工會105年罷工後,和華航公司達成7點協議,其中包括「外站津貼」從3美元提高至5美元,但僅限工會提供的名單,非會員不得享有,也就是非會員不得「搭便車」。然而華航後來也調高非工會會員的外站津貼,工會因此提起訴訟,要求華航依當初協議的內容,給付外站津貼的差額,不過臺北地方法院今(6)天判決...

桃市空服員職業工會105年罷工後,和華航公司達成7點協議,其中包括「外站津貼」從3美元提高至5美元,但僅限工會提供的名單,非會員不得享有,也就是非會員不得「搭便車」。然而華航後來也調高非工會會員的外站津貼,工會因此提起訴訟,要求華航依當初協議的內容,給付外站津貼的差額,不過臺北地方法院今(6)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