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名模條款」 職業所需治裝費等3項費用可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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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大法官745號釋字宗旨與2年內更正法規之效力,財政部須在明年4月底前賦予民眾自由選擇薪資核實減除或薪資所得扣除額。行政院會今(6)日通過俗稱「名模條款」所得稅法第14條、126條修正案,據財政部指出,這次修正鎖定職業所需治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工具支出共3項費用適用核實減除,其減除比率各為薪資所...

因應大法官745號釋字宗旨與2年內更正法規之效力,財政部須在明年4月底前賦予民眾自由選擇薪資核實減除或薪資所得扣除額。行政院會今(6)日通過俗稱「名模條款」所得稅法第14條、126條修正案,據財政部指出,這次修正鎖定職業所需治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工具支出共3項費用適用核實減除,其減除比率各為薪資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