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者好消息來了! 月薪未達4萬不得標註「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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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別再找藉口!未來月薪4萬元以下的職務,必須公開薪資範圍,不得再寫面議,違者最高處30萬元。求職者在求職時,都會碰到招募公司在薪資欄位上不揭露薪資的困擾,必須要在面試時才能得知,為杜絕薪資資訊不對稱情形,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明定工作4萬元以下須告知求職者、所僱用員工最低薪資,不...

僱主別再找藉口!未來月薪4萬元以下的職務,必須公開薪資範圍,不得再寫面議,違者最高處30萬元。求職者在求職時,都會碰到招募公司在薪資欄位上不揭露薪資的困擾,必須要在面試時才能得知,為杜絕薪資資訊不對稱情形,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明定工作4萬元以下須告知求職者、所僱用員工最低薪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