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秘書長曾永權申請赴中 府:依法未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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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前秘書長曾永權日前申請前往中國,府方今(18)天回應指出,基於國家機密保護法三年管制期的規定,考量曾永權涉密管制原因並未消除,同時,其提出申請時間也未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2條)規定,於出境前20天前提出,因此未予同意。總統府表示,曾永權是在12月6日向府方提出申請前往中國,預計於1...
總統府前秘書長曾永權日前申請前往中國,府方今(18)天回應指出,基於國家機密保護法三年管制期的規定,考量曾永權涉密管制原因並未消除,同時,其提出申請時間也未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2條)規定,於出境前20天前提出,因此未予同意。總統府表示,曾永權是在12月6日向府方提出申請前往中國,預計於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