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二讀 公民投票權年齡下修為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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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院躺了一年的《公投法》修正草案,立法院長蘇嘉全今(8)天召集朝野協商,然而由於朝野立委針對是否在今天闖關通過爭議不休,導致協商破局。隨後,直接在院會處理較不具爭議性的條文,條文明定,中華民國國民滿18歲有公民投票權。不過,全國性公投適用事項、門檻等7條條文均予以保留,須待12日院會表決後,繼續...

在立法院躺了一年的《公投法》修正草案,立法院長蘇嘉全今(8)天召集朝野協商,然而由於朝野立委針對是否在今天闖關通過爭議不休,導致協商破局。隨後,直接在院會處理較不具爭議性的條文,條文明定,中華民國國民滿18歲有公民投票權。不過,全國性公投適用事項、門檻等7條條文均予以保留,須待12日院會表決後,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