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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撞館長健身房2/更一審法官輕判 理由出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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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撞館長健身房2/更一審法官輕判 理由出爐了(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鏡週刊

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子開著小貨車直接撞破館長陳之漢位在台中的成吉思汗旗艦館大門,一、二審法院均依殺人未遂罪判重刑5年8月,但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法官認為,從諸多事證顯示,原審所用法條不確定故意殺人未遂罪有誤,且林男已以20萬餘元與相關人和解,因此改用強制、毀損罪論處,改依強制、毀損罪罪判4月(可易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