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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地檢、家樂福與早餐店偷拍80次 判4年半確定要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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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地檢、家樂福與早餐店偷拍80次 判4年半確定要關(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鏡週刊

士林地檢署書記官林顥倫在地檢署浴廁、辦公室與附近早餐店及家樂福與百貨公司與住居處等地,將Wi-Fi密錄器夾在腳趾及手指偷拍被害人裙底與胸部,也曾拍同事全裸更衣,犯行80次,今(4日)二審斥他手法惡劣,依《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無故偷拍性影像、《個資法》等罪,各判4個月至9個月不等,其中可易科罰金部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