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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踢爆色狼法官蔡明宏案 一審判2年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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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踢爆色狼法官蔡明宏案 一審判2年2年(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鏡週刊

士林地院庭長蔡明宏遭本刊踢爆對女法官及女書記強制猥褻案,台北地院認定蔡明宏犯行明確,2罪都成立,今(21日)判他2年2月,法官認為,蔡明宏在女書記官案涉嫌利用職權犯案,判刑1年6月;對女法官侵犯部分則判刑1年,合併執行2年2月,仍可上訴;蔡明宏透過律師丁昱仁表示,決無犯案、對判決失望,指法院忽略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