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鏡週刊報導鏡週刊檢座車禍擦撞要女大生開房間 職務法庭罰俸3個月未署名2024/3/27 11:37#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18 家 · 60 篇#法務部19 家 · 41 篇#檢察官14 家 · 52 篇#監察院21 家 · 55 篇#彈劾10 家 · 11 篇配圖來源:鏡週刊台北地檢署陳姓檢察官去年5月間騎腳踏車時與一名騎機車的女大生擦撞,陳被控未報警,反而向女大生要求開房間做愛抵付賠償金,全案經法務部移送監察院提出彈劾,送交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今將陳姓檢座判罰薪俸3個月。...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40327inv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