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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獸狠婿燒岳家3】兒子、朋友全成作案工具人 他的不在場證明反變殺人鐵證

未署名

<p>警方發現,洪明聰與朋友A先生共乘1輛車,案發前半個小時,曾行經龍潭收費站,往鶯歌方向開,確認洪到過火場附近後,警方將他約談到案,但他否認犯案,還出示1張台中住家附近的超商發票,當作不在場證明,強調發票上記載的購物時間是案發當天凌晨2點多,自己不可能跑到新北犯案,但警方調閱超商監視器,立刻戳破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