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5千人附議「60公里才算嚴重超速」 交通部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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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立法院今年4月三讀通過修法,行車速度只要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就視為嚴重超速,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認為規定太嚴苛,建議恢復「最高時速60公里才算嚴重超速」的舊制規定,獲得5千多人附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