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放高利貸賺逾100萬 判罰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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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士林地院前法官陳梅欽因帶女書記官喝酒並要求露事業線打通關遭罰職後,另因涉放高利貸賺百萬及帳戶出現1,537萬元不明財產來源再遭送懲戒,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他放高利貸屬實,至於財產來源不明則罪證不足,今(18日)判他罰俸4個月(約40萬餘元);仍可上訴。 </p>...
<p>士林地院前法官陳梅欽因帶女書記官喝酒並要求露事業線打通關遭罰職後,另因涉放高利貸賺百萬及帳戶出現1,537萬元不明財產來源再遭送懲戒,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他放高利貸屬實,至於財產來源不明則罪證不足,今(18日)判他罰俸4個月(約40萬餘元);仍可上訴。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