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鏡週刊報導鏡週刊防「豬仔」事件再發生!政院修法拐騙囚禁最重關7年 虐囚致死最重無期未署名2023/3/23 22:11#人口販運9 家 · 13 篇#刑法12 家 · 14 篇#法務部21 家 · 74 篇#內政部16 家 · 72 篇#行政院26 家 · 127 篇#陳建仁24 家 · 205 篇#修法16 家 · 22 篇#虐待8 家 · 14 篇#詐騙28 家 · 221 篇#柬埔寨13 家 · 17 篇<p>為阻止柬埔寨人口販運事件,行政院會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與《刑法》修正草案,重罰剝奪行動自由罪、虐囚致死處無期徒刑,而人口販運則可處5年徒刑,被害人若為未成年者則可處7年以下徒刑。</p>...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30323edi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