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北捷攝狼偷拍女乘客 法官勘驗照片「沒拍到隱私處」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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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台北市一名易姓男子去年11月晚間搭乘台北捷運期間,在車廂內持手機偷拍附近的女乘客,遭對方發覺並報警處理,檢方依妨害祕密罪起訴易男。然而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易男拍到的是女子的短裙和大腿,並無女子的隱私部位,判處易男無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