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鏡週刊報導鏡週刊簡訊檢舉違停遭警回「違反社維法」 桃園警局澄清:誤植未署名2023/2/11 14:31#臉書15 家 · 58 篇#桃園21 家 · 214 篇#檢舉12 家 · 26 篇#警察16 家 · 151 篇#社會秩序維護法2 家 · 3 篇<p>桃園一位民眾透過市警局110簡訊報案系統,檢舉車輛違停請員警到場取締,結果卻收到「無故傳送報案簡訊…,請勿再傳,否則將依社維法裁處」的回應,讓他傻眼直呼恐怖。對此,桃園市警局澄清是員警誤植。</p>...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30211edi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