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被告隱私律師倫理皆遭殃 劍青檢改籲全國律師聯合會勿為一人毀全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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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針對媒體近日報導陳姓律師在偵查庭未經檢察官許可,且未經被告之同意,抄下被告配偶個資和聯絡方式,當場遭查獲,劍青檢改認為其行為嚴重違反律師倫理且有觸法之虞,詎全國律師聯合會前日發表聲明,內容混淆視聽,不思糾舉移送調查,反而公然包庇,律師倫理不斷沉淪,本會嚴予譴責。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