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panda抗罰案開庭 律師:公平會處分充滿臆測語言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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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9日)開庭審理富胖達(foodpanda)公司不服公平會裁罰案,公平會認為foodpanda規定合作餐廳在平台刊登餐點價格須與店內價一致、不得拒絕「顧客自取」,違反《公平交易法》開罰200萬元;而foodpanda律師則以公平會委員洪財隆當時出具的不同意見書內容為答辯重點...
<p>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9日)開庭審理富胖達(foodpanda)公司不服公平會裁罰案,公平會認為foodpanda規定合作餐廳在平台刊登餐點價格須與店內價一致、不得拒絕「顧客自取」,違反《公平交易法》開罰200萬元;而foodpanda律師則以公平會委員洪財隆當時出具的不同意見書內容為答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