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連3天找高一學妹廁所打手槍 高三學長「沒強迫」仍被判刑

未署名

<p>台中市一名18歲的吳姓高三男學生,被指控去年12月中連續3天要求同校的15歲高一學妹,到廁所幫他「打手槍」。學妹告訴同學後,輾轉被老師、家長獲知,家長氣得對吳男提告。學妹指控學長拉她的手強迫她做不想做的事,但檢方發現,學妹曾主動說「我幫你打手槍」「你控制我手」等語,因此認定學長沒有違反學妹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