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50歲不准叫阿嬤! 台中警局發公文:只能用這4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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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一名員警去年底在處理車禍事故時,因稱呼一名50歲的女性為「阿嬤」慘遭投訴,認為應該要用更年輕的稱謂來稱呼她。台中市警局因此發公文給所有下屬單位,規定只能用「同學、小姐、女士、先生」4種稱謂來稱呼民眾,避免造成民眾觀感不良,以維護警察形象。</p>...
<p>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一名員警去年底在處理車禍事故時,因稱呼一名50歲的女性為「阿嬤」慘遭投訴,認為應該要用更年輕的稱謂來稱呼她。台中市警局因此發公文給所有下屬單位,規定只能用「同學、小姐、女士、先生」4種稱謂來稱呼民眾,避免造成民眾觀感不良,以維護警察形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