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警官私刑虐移工1】她被罰跪只因阿嬤不睡覺 惡雇主不發薪還逼噤聲

未署名

<p>刑事局警官告訴本刊,根據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移工在3年聘僱期間想轉換雇主是採「原則禁止、例外同意」,也就是移工可以取得原主與新顧主同意後,合意轉換。期滿後,移工也可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沒和登記,由新雇主接續聘僱。若是雇主違法,或是被照顧者身亡等不歸責移工事由,移工也可轉換雇主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