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人妻帶小鮮肉回家過夜辯「他是同志,來修水電」 法官打臉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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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台中市一名郭姓女子,跟公司小她7歲的王姓小鮮肉陷入熱戀,丈夫發現後,帶小孩離家,本是希望雙方冷靜一下,沒想到郭女竟然把王男帶回家亂搞,被丈夫一狀告到法院,郭女辯稱王男是同性戀,兩人不可能發生性行為,且王男夜宿郭家,是來修水電的,因為太累,才在沙發睡一宿,如此離譜辯詞,被法官打臉,判賠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