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交警兼差球評挨罰20萬 聲請閱覽考績會「限閱」資料遭駁回

未署名

<p>台北市交通大隊警員石明謹,因在體育台擔任足球賽事球評,賺取車馬費283萬餘元,涉違反公務員不得兼差規定,今年7月懲戒法院判他降1級改敘,罰款20萬元,他不服提起上訴,並聲請閱覽考績委員會會議紀錄中的「限閱」內容,但日前遭法院駁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