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男躲在大賣場角落偷吃130元食物 法官重判5年2個月原因曝光

未署名

<p>一名前科累累的張男,去年六月躲在家樂福大賣場,打開一瓶啤酒、竊取滷味拼盤,大快朵頤,離去時被攔下,揮拳毆傷賣場人員後逃逸,落網後辯稱:「我以為媽媽會來付錢」,雖然他所竊取食物僅130元,但法官認為他為了避免遭逮捕而施暴,因此變更檢方起訴的傷害、竊盜罪名,改以准強盜罪,判刑5年2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