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女員工婚前1週遭資遣婚假泡湯 公司涉「婚姻歧視」罰30萬元

未署名

<p>一名女員工(A女)去年4月份告知主管將在8月份結婚,結果7月底時公司卻突然以縮減人力為由,在她結婚前一週發動資遣,A女對公司作法感到相當失望,不但婚假沒了,也沒有心情度蜜月,因此向新北市勞工局提起申訴,勞工局調查後認定公司構成「婚姻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決定裁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