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foodpanda要求餐廳「標價與店內一致」 遭開罰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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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公平交易委員會指出,外送平台foodpanda(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因要求餐廳業者的刊登價格必須與實際店內一致,及限制合作餐廳不得拒絕「顧客自取」訂單,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之規定,不當限制餐廳活動,處以200萬元罰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