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報案三聯單走入歷史 警政署正名「事件證明單」3/1上路

未署名

<p>有鑑於民眾屢屢控訴警方「吃案」,造成許多爭議事件,警政署為澄清誤會、化解爭議,決定將現行的「報案三聯單」正名,統一改為「警察機關受(處)理案件證明單」,目前已於22日上午9點起全面試辦,預計3月1日正式實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