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與台鹽簽訂10倍違約金 台泥:廉政條款是業界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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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針對<a href="https://www.mirrormedia.mg">本刊</a>報導台鹽董事長陳啓昱閃辭一事,背後與台鹽承攬台泥嘉義漁電共生案違約金過高有關,台泥做出回應,強調合約中所約定的10倍罰款並非「工程違約金」,而是業界為符合政府的反貪腐要求而訂的「廉政條款」,在業界實屬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