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鏡週刊報導鏡週刊【電擊槍標案有詭3】怪怪的!同一支電擊槍 矯正署竟比海巡署多付一萬元未署名2020/8/31 05:58#新聞內幕1 家 · 8 篇#警政署16 家 · 35 篇#電擊槍5 家 · 11 篇#侵權1 家 · 4 篇#標案1 家 · 6 篇#法務部11 家 · 27 篇#海巡署13 家 · 30 篇<p>警政署接到A先生質疑標案不公的來函後回覆表示,電擊槍標案均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並未要求特定的商標、商品名稱、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因此符合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原則。</p>...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830soc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