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通姦罪違憲 劍青檢改:妨害名譽也要檢討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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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針對大法官會議今天下午做出解釋,認為通姦罪違憲,劍青檢改也立刻發出2點聲明回應,認為妨害名譽罪也要一併檢討除罪化,也建議法務部未來在法律意見存廢討論,不要再派檢察官與會,應改派行政官員或專家學者,以免讓檢察官喪失中立角色。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