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等了11年終判無罪! 台大醫淚訴「這個國家司法制度不會保護我」

未署名

<p>台大醫院整形外科醫師黃慧夫,2008年任職於亞東醫院任職時為一名少年手術,少年術後自行轉院結果因右腿缺血性壞死導致截肢,為此黃慧夫遭控過失致重傷罪。經一審無罪、二審有罪,事隔11年後今(19日)三審終改判無罪確定,黃慧夫更感慨表示,「這個國家、社會、司法制度是不會保護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