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鏡週刊報導鏡週刊【酒駕新法漏洞1】朝野亂修法 3千酒駕重傷犯運將街頭趴趴走未署名2019/10/28 06:58#新聞傳真1 家 · 13 篇#酒駕8 家 · 43 篇#計程車司機3 家 · 3 篇#修法5 家 · 17 篇#行政院長6 家 · 18 篇#蘇貞昌18 家 · 484 篇#前科3 家 · 8 篇<p>朝野烏龍修法,計程車禁業條款新制爆大漏洞!立法院今年3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禁業條款」限制,6月起,必須12年內未因酒駕犯下公共危險罪或故意重傷前科,才可登記執業。...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1027inv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