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鏡週刊報導鏡週刊修法護主權 兩岸簽政治協議須經立院雙審議、全民公投未署名2019/5/31 17:08#兩岸關係人民條例#立法院11 家 · 125 篇#MOU#立委6 家 · 12 篇#公投10 家 · 48 篇<p>為加強台灣主權維護,立法院院會今(31日)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明訂兩岸進行任何政治協議,都必須經過「國會雙審議」,再舉行人民公投,才能簽屬協議,嚴謹程度可比修憲門檻。</p>...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531edi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