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評鑑法官又兼律師二邊撈 劍青檢改:特定民團律師禁任辯護人

未署名

<p>法官法修法引起爭議,繼律師全聯會及15個地方律師公會昨聯合聲明,痛批「法官評鑑委員會的組成規定,獨厚特定團體,並讓少數委員主導評鑑過程,審判獨立。」劍青檢改今天也發出聲明指出,要求將特定民間團體排除在法官評鑑請求權人外,並將該團體的董事長、常務董事、董監事、諮詢委員、執行委員、執行長、副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