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鏡週刊報導鏡週刊抓姦勒索T台女主播 前婆婆遭判8個月將入獄未署名2019/2/19 18:41#女主播4 家 · 5 篇#抓姦2 家 · 2 篇#徵信社#離婚11 家 · 89 篇#恐嚇7 家 · 27 篇#判決5 家 · 9 篇#入獄2 家 · 2 篇<p>2016年,TVBS女主播秦綾謙夜會網紅安德烈,被前夫吳炳輝率徵信社人員抓包。事後秦綾謙付190萬元和解離婚,吳男則簽協議書,並且允諾銷毀證據、不會提起妨害家庭的民、刑事告訴。</p>...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219ent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