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馬英九洩密有罪案撤銷 最高法院公布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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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最高法院審理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今(3日)撤銷有罪判決,發回更審,針對二審有罪判決認定,馬英九將司法關說案的偵查機密,洩漏給無權知道此機密的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判馬英九有罪,最高法院認為,行政院院長依《公務員懲戒法》,有移送彈劾懲戒權,是否真沒權知道,2013年間檢方調查當時法務部部長曾勇夫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