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慣老闆「假性特休」當道 假請越少年終越高

未署名

<p>「請特休前十名給予(底薪X1/2)之獎金」、「請事假前十名給予(底薪X 2/3)之獎金」、「請病假前十名給予(底薪X 4/5)之獎金。」一名網友在PTT貼文朋友公司的「年終發放公告」,表示台灣某間公司的年終獎金需看「請假狀況」來發放,被評為大鑽《勞基法》漏洞,不尊重別人也有休息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