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爭遺產時效 大法官再多給5年期限延長為15年

未署名

<p>司法院大法官針對繼承權,今(14)日作出釋字第771號解釋,宣告遺產權是「一身專屬權」,因此讓現行的最高10年爭產時效延長為15年,此外,大法官也認定1947年以前司法院針對法律見解,作出的「院字」、「院解字」等共4097號解釋讓全部法院適用,因不符合大法官解釋程序,今起僅供參考,全都不再有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