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台大、陽明校長遴選適用法令不一 監院糾正教育部

未署名

<p>針對台大校長「拔管」爭議,監委包宗和仉桂美今(13)指出,台大與陽明大學校長遴聘都有相同事實發生,教育部卻給予不同適用法令,已逾越《憲法》第162條適法性監督範圍,嚴重斲傷政府信譽及大學自治精神,因此監察院今通過包宗和、仉桂美所提糾正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