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鏡週刊報導鏡週刊【馬遭判刑】洩密案改判有罪 馬英九今提上訴要求最高法院公開審理未署名2018/5/31 11:14#馬英九14 家 · 55 篇#洩密6 家 · 8 篇#洩密案7 家 · 8 篇#黃世銘洩密案<p>前總統馬英九被訴洩密案,高等法院本月中宣判,判處馬英九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馬英九今(31日)上午已委任律師提起上訴,堅稱沒有違法,要求最高法院,就本案公開審理,進行言詞辯論。 </p>...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0531inv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