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陳盈潔以假本票借280萬 遭重判3年2月

未署名

<p>資深台語歌手陳盈潔2013年向邱姓好友借款時,涉嫌請胞姊陳乃嘉偽簽面額280萬元本票,遭檢察官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她否認冒簽本票,還向媒體抱怨「我是殺人放火嗎?不要老是把藝人寫得那麼難聽。」合議庭審理認定她犯行明確,今(28)日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重判她3年2個月,仍可上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