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鏡週刊報導鏡週刊【飆山女童慘死】公所「公共造產」向業者收錢 出事才發現根本未列管未署名2017/9/27 04:59#公共造產1 家 · 4 篇#屏東9 家 · 46 篇#內政部11 家 · 22 篇#鄉鎮公所1 家 · 3 篇#縣政府2 家 · 3 篇#168關道1 家 · 4 篇#新聞內幕1 家 · 19 篇配圖來源:鏡週刊<p>所謂的公共造產,是指由地方政府(通常為鄉鎮公所)與當地居民,共同開發境內資源作商業營運創造財富,居民參與實際經營謀利,政府負責當老闆監督抽稅,所以公共造產換而言之也是一種公營事業。</p>...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926soc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