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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公然辱罵醫護重罰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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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公然辱罵醫護重罰5萬元(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鏡週刊

<p>醫療院所暴力事件頻傳,但言語恐嚇、吐口水等暴力並不在現行醫療暴力處罰範圍內,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醫療法》第24條、第106條修正案,將謾罵等公然侮辱行為納入規範,未來病患、家屬若公然羞辱醫護人員,最重將可罰鍰5萬元,情節嚴重還可移送司法機關究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