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捲翁茂鍾造假社會勞動案 前南檢檢察長周章欽判罰俸一年

未署名
捲翁茂鍾造假社會勞動案 前南檢檢察長周章欽判罰俸一年(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炒作佳和股票,2011年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刑1年,得服社會勞動2196小時,當時負責監督的台南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卻護航翁造假時數。監察院認定楊博賢、時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台南市警局局長陳子敬、南檢主任觀護人韓國一、官田分駐所所長陳宏平等5人有違失,提案彈劾,...

捲翁茂鍾造假社會勞動案 前南檢檢察長周章欽判罰俸一年|自由時報 · 新文易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