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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停讓行人「距離3公尺」標準不變 王國材:強力執法已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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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停讓行人「距離3公尺」標準不變 王國材:強力執法已見成效(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扭轉「行人地獄」汙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未依規定停讓行人的罰鍰上限週五(6月30日)起提高至6千元,警政署一度指執法標準是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遭批行車地獄,緊急喊卡,將維持現有人車至少「3米」標準,交通部長王國材今表示,現行執法取締標準下,進行強力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