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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誹謗罪 大法官:合憲 惡意散播假新聞、假訊息 不受言論自由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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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誹謗罪 大法官:合憲 惡意散播假新聞、假訊息 不受言論自由保障(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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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曾在廿三年前對刑法「誹謗罪」做成五○九號合憲解釋,鑑於近年出現言論自由的聲音,以及八位誹謗罪確定被告認為該罪違憲聲請釋憲後,憲法法庭再度收案,昨做出「一一二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仍認定合憲,同時補充解釋指出,惡意散播假新聞、假消息,並不受言論自由的保障。...